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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细则

2019年01月21日 10:53  点击:[]

毕业设计是建筑学院各专业教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设计水准,保证教学质量,现制定本细则。

一、毕业设计工作目的

毕业设计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用于分析、解决工程技术、经济、社会等实际问题,使学生得到工程设计方法和科研能力初步训练的重要过程。同时,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是衡量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

毕业设计的目标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是整个本科教学过程的一次综合性的总结,是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实践的最后一课,是教学与市场接轨的重要环节。

二、毕业设计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毕业设计领导小组,领导全院的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及有关专业教研室主任和部分高职称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毕业设计选题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进展和中期质量,组织答辩机构,处理毕业设计中突出的疑难问题,保证毕业设计正常进行,领导小组对有关疑难和争议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学期结束前,领导小组应就本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环节进行质量分析和总结。

2、有关专业教研室是毕业设计组织与管理的主体,专业教研室主任应自始至终参与、研究和落实毕业设计全过程的管理,并对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选派、课题选择、任务书及要求的拟定、中期检查以及毕业答辩组织等负有领导责任,拥有审核权。

3、根据教学任务安排的总体进程,有关教研室应在秋季学期结束前6周确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报学院审核。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分专业组成毕业设计指导小组,集体讨论毕业设计选题原则、进度安排、设计要求、指导时间等问题。

4、在中期检查前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专业答辩工作小组和答辩(中期检查)小组。

(1)学院答辩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答辩工作,确定答辩方式和程序,统一评分标准,按事先规定的规则和程序统计、调整、平衡全院各专业毕业设计成绩,确定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名单,对答辩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处理并做出决定。

答辩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秘书1名(由教学秘书兼任)组成。答辩委员会委员由院长、副院长和聘请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主持答辩委员会工作,领导学院的毕业答辩工作。

(2)按专业设专业答辩工作小组,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由所在教研室召集,由各答辩(中期检查)小组组长、全体指导教师组成,提出建议毕业设计总分,协调专业内部成绩比例,提出本专业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建议名单。

(3)按专业设答辩(中期检查)小组。其中组长1名,成员3-5名组成。小组成员应有中级以上职称,也可聘请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校内外专家担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均是小组的成员,答辩(中期检查)小组组织本组学生的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组长指定每份毕业设计的评阅人。小组集体给定中期检查和答辩成绩,提出建议答辩评议书内容,评阅人独立给定评阅人成绩。指导教师不参加中期检查时本指导小组学生的评分,不能作为本指导小组学生的评阅人。

每个答辩(中期检查)小组在答辩时增设秘书1名,负责答辩过程的记录,协助成绩统计、材料整理和其他工作。

三、毕业设计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工作的规定要求,同时,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对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及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注重对毕业设计选题的把关,加强对工地、现场考察、资料收集和研究,设计方法、表达方法、文字写作规范等方面的指导,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

(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可聘请部分校内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或与本院教师组成联合指导团队合作指导毕业设计。优先聘请具有职业注册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

2、凡承担毕业设计指导任务的教师,在整个毕业设计工作过程中,应以严谨治学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指导工作,不仅要负责业务指导,注重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精神的培养,还应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3、指导教师的任务和职责

(1)选择毕业设计课题,填写《烟台大学建筑学院毕业设计课题申报表》,经审批同意后填写《烟台大学建筑学院毕业设计指导计划书》并编写《烟台大学建筑学院毕业设计任务书》,明确毕业设计任务和进度。

(2)毕业设计过程中,合理适时地安排指导时间,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每周指导课时数应不低于指导的学生人数,做好每次考勤和《烟台大学建筑学院毕业设计指导记录表》记载工作。根据课题及指导教师自身特点可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联院其他相关专业教师进行专项技术指导。

(3)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坚持考勤。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采取启发式和引导式教育。要坚持教书育人,结合业务指导,培养学生严谨、务实的科学精神。

(4)对同课题的学生应明确各自重点和方向,分别指导,保证学生独立完成不同的方案设计;对合作课题,既要培养学生团结攻关的协作精神,又应做好总体安排。明确每一学生的侧重,保证学生独立完成的成果应占个人总成果的一半以上。

(5)准确、公正地评定毕业设计成绩,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学习态度、设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在毕业答辩前写出指导教师意见,填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分表。

(6)作为答辩(中期检查)小组成员参加中期检查和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根据安排承担毕业设计成果初评工作。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的毕业设计选题一经确定,应服从安排,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按指导教师的总体安排和进度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毕业设计各项任务。应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毕业设计的各项个人成果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并采用规定的标准和规格,不得抄袭他人成果,不得请人代做,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报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批准,予以降分、终止设计和取消毕业答辩资格等处理。

2、学生应在专业教室或指定地点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设计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缺席,事假需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按规定权限审批。未经上述请假程序批准而无故缺席的,一经查实,按旷课处理。

毕业设计期间缺席达1/3及其以上者,取消毕业答辩资格,下一年度申请重修。旷课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缺席或旷课的学时计算按学校规定执行。

3、学生应按进度安排完成各阶段任务,提交各阶段成果。

4、学生必须参加院组织的中期检查并提交中期成果,无故缺席并无中期成果者中止毕业设计,下一年度申请重修。中期检查综合成绩为不合格者,毕业设计成绩等第仅能为中及以下,其中进度严重滞后或抄袭者可中止毕业设计。

5、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后,应将毕业设计最后成果(图纸、文字说明及其它)整理装订,在规定日期内上交。超时上交的,按超时天数予以降分或取消答辩资格。

6、毕业设计深度和成果数量的具体要求,由各专业确定。毕业设计成果应包括设计图纸、文字材料和过程草图以及毕业设计全部成果的光盘。

7、认真参加毕业答辩。

四、毕业设计工作进程

(一)设计选题

时间安排:每年第九学期完成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和学生的选定,发放题目。第十学期毕业设计。

(1)学院研究和安排有关毕业设计工作,明确要求,提出《毕业设计工作计划》。

(2)各专业教研室向有关教师布置毕业设计指导任务,有关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选题方向出题填写《烟台大学建筑学院毕业设计课题申报表》报本专业毕业设计指导小组组长,组长组织全组教师论证,确定后报教学秘书汇总,由分管院长和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审定。毕业设计课题的选择应根据毕业设计教学大纲要求,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拓宽学生所学知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选题的难度和工作量适当,应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任务;毕业设计课题应是工程设计类型,选用真题真做或真题假做,以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保证学生得到全面、综合的训练,达到毕业设计的总体要求。

(3)毕业设计课题选择确定后,专业教研室或毕业设计指导小组应在第九学期末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动员,宣布课题,提出要求,组织学生选题分组。

(4)专业教研室根据学生的特点及意愿进行分组,既要尽可能尊重学生意愿,又要协调组间平衡,为每位学生确定毕业设计选题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学生选题分组,毕业设计指导小组有最后决定权。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将毕业设计选题和各专业分组及指导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5)组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会,分组由指导教师向学生明确在毕业实习阶段任务和毕业设计开始前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

(6)确定选题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应及时编写毕业设计任务书和其它指导文件,准备有关资料。毕业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阅同意后,必须在毕业设计工作开始前下达至学生。

毕业设计题目不能随意变更。如有特殊原因需变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经分管院长同意并签字。

(二)设计开题

时间安排:毕业设计前1周

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并由学生签字,分析毕业设计选题,从整体上指导学生进入毕业设计。

(三)设计进程

时间安排:第十学期毕业设计第1—14周

1、教师贯彻毕业设计过程的有关内容,按照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进程阶段,检查、批改学生的设计草图,保护创新、支持研究、重视实际、分别指导、正确答疑,组织研讨,解决设计过程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2、毕业设计1—4周,组织现场踏勘和调查工作,提出设计概念,并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学生应对建议阅读的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撰写文献综述报告,于第4周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

3、毕业设计5—8周,指导教师认真审查学生的毕业设计第一阶段成果,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学生修改深入完成第二阶段设计任务,并于第8周提交。

4、毕业设计第9周进入毕业设计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由教研室组织,一般采取学生介绍答辩、答辩(中期检查)小组成员审阅阶段成果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学生逐一进行,重点检查毕业设计中期成果反映的进度和质量。对进度迟缓、质量较低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提出警告,采取有效的督促措施;对毕业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在毕业设计中期检查中,对各类不参加或不合格者,应视情节轻重报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批准,予以降分、中止设计等处理,处理意见由学院发文。中期检查被终止设计的学生,确实有特殊原因可提出申诉,由学生递交书面申请(附依据),由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研究审核并做出最终裁决。

5、进行毕业设计方案细化和深入设计,部分专业可由指导教师聘请其他专业教师参与指导技术设计,毕业设计第11周完成正草。

(四)设计成果制作与提交

时间安排:最后学期毕业设计第12—14周

1、学生在指导教师批准的情况下进入正图。正图期间,教师应严格审核,要求设计图纸完整、设计说明书撰写规范。

2、学生应在毕业设计第13周周五前提交设计说明书初稿;指导教师应及时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于毕业设计第14周初发还学生,并督促修改;各专业指导小组应提前组织好英文摘要的专项检查工作。

3、学生按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毕业设计第14周周末前提交符合毕业设计成果要求的毕业设计全部成果材料。

(五)毕业答辩

时间安排:最后学期毕业设计第15-16周

1、毕业设计评阅

时间安排:毕业设计第15周周一—周四

(1)指导教师在收到成果后及时对所指导的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评阅,包括图纸、说明书批改,电子文件审阅等,并填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不合格者须进行修改,延期答辩。

(2)初评人对毕业设计导师评阅合格的毕业设计成果进行评阅并填写《毕业设计初评评分表》。初评人一般为本答辩小组成员。初评导师认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成果须进行修改,延期答辩。。

(3)答辩(中期检查)小组成员分组评阅初评合格的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准备答辩问题。

2、毕业设计答辩

时间安排:毕业设计第15周周六—周日

毕业答辩是毕业设计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其目的是检验学生对毕业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的认识和改进能力,进一步考查和验证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设计的真伪,衡量毕业设计的质量,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1)各答辩小组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答辩。学生参加答辩前,应认真准备,要全面总结、适当复习。总结是指对毕业设计全过程进行回顾。复习是指对毕业设计过程中遇到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有关的规范进行复习巩固。遇到的创新点可总结提高,对设计中存在的不足或未完成的工作要实事求是、心中有数。答辩时简要介绍设计任务、内容、思路、方法、成果及自我评价等,团队合作课题还应介绍独立完成的内容、数量及成果。学生介绍时间8—10分钟。答辩(中期检查)小组在听取介绍后,就设计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设计内容、设计方法、成果表现等关键问题提问。学生应认真回答问题,提问及回答时间15分钟左右。答辩小组秘书做好答辩记录。

(2)答辩(中期检查)小组在审阅成果、听取介绍和问题回答后,给出学生的答辩成绩,填写答辩成绩评定表、起草《毕业设计答辩评议书》内容。

3、毕业设计成绩评定

时间安排:毕业设计第16周周一

(1)各专业分别组织各答辩工作小组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中期检查)小组各方意见,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提出建议最终成绩等第,按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人评分占20%,答辩成绩(答辩成绩一般以答辩教师的平均分为准)占40%的比例计算终评成绩,各分项成绩可精确到0。5分。毕业设计终评成绩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良好以上控制在60%以内,不分配至各答辩小组,由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在全专业范围内统一标准审定。毕业设计答辩不通过的学生修改设计后经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和初审导师同意后可申请二次答辩。延期答辩和二次答辩的成绩评定最高等级为中。

(2)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协调审定,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记分制。评定完成后,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组织填写《毕业设计答辩评议书》和毕业设计终评成绩表。学院答辩委员会在审核毕业设计成绩统计计算、答辩评议书无误后,可以签字正式公布成绩。学生成绩以学院答辩委员会正式公布的成绩为准。

(3)报送学校的优秀毕业设计必须在终评成绩优秀的毕业设计中产生,由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推荐,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选送。名单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通知并组织参评学生按时按规定提交评审材料。

(4)毕业设计不能参加答辩的学生或终评成绩为不合格者,确实有特殊原因可提出申诉,由学生递交书面申请(附依据),经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调查、讨论、研究并报学院答辩委员会,由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研究审核并做出最终裁决。

4、毕业设计成果归档

时间安排:毕业设计第16周

毕业设计成果分别归档至学院教务档案室和图档室,完成毕业设计有关材料的整理和总结工作,包括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和毕业设计质量分析,并上报教务处。

注:文中出现的毕业设计第X周,均为毕业设计过程的周次排序,而非校历中的自然周次。

五、毕业设计成果材料及保存

(一)设计文本,A3幅面打印装订正本一本,副本2本。文本统一格式见样本(提供电子稿可下载)。文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设计任务书;

2、设计调研资料;

3、设计说明书(不少于3000字);

4、设计过程草图;

5、效果图、总图、各层平立剖面图、各种分析图、根据设计要求的其它图纸。

1、设计展板:包含主要设计图纸和说明的A1软质图纸不少于4张。

2、归档资料:毕业设计指导计划书、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教师指导工作记录表、包含(一)(二)全部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

以上资料,(一)、(三)存放教务档案室,(二)存放图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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