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调停课的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教学秩序,维护正常的教学活动,现对教师调停课做如下的相关规定:
1.教师未经学院教学主管的批准,不能随意调停课。一旦发现以教学事故论处。
2.教师因为生病、外出实习、参加会议等要事先填写调停课单,并报请教学院长签字批准。调停课单一式两份,加盖学院教务的印章,一份报请教务处,一份留存学院教务存档。
调停课的教师有责任通知课程班级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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