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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022年07月01日 16:10  点击:[]


一级学科代码:0813 一级学科名称:建筑学

第一部分学科概况和发展趋势

1、学科概念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周围环境的学科,也是关于建筑设计艺术与技术结合的学科,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研究人类建筑活动的规律和方法,创造适合人类生活需求及审美要求的物质形态和空间环境。建筑学是集社会、技术和艺术等多重属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建筑学与力学、光学、声学等自然科学领域,水工、热工、电工等技术工程领域,美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律等人文学科领域有着紧密的联系。传统建筑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建筑物、建筑群以及室内家具的设计,以及城市村镇和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随着建筑学科的发展,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逐步从建筑学中分化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今天的建筑学包括建筑设计、建筑历史、建筑技术、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和遗产保护等方向,并由此与城市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共同构成综合性的人居环境科学领域。

2、学科历史

1984年,烟台大学建校,设立建筑工程系,由原清华大学建筑系创建。清华大学建筑系著名教授朱畅中先生担任建筑工程系第一任系主任,清华大学建筑系陈浩凯先生担任副系主任分管建筑学专业。建校初期,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教授亲自来校授课,为烟台大学建筑学院奠定良好的基础和较高的起点。1990年,学校单独设立建筑学系,由清华大学建筑系陈浩凯先生担任建筑学系主任。2001年设立艺术设计专业,分为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方向,2012年学科调整后,改为环境设计专业。2010年3月,学校撤销建筑学系,成立建筑学院。2011年通过了中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取得建筑学学士授予权,现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2018年获批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学术型)。

3、学科现状

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于2019年首次招生,生源面向全国各地。现有校内研究生导师1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6人。结合本学科的优势科研下设3个学科方向,分别是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建筑技术科学。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主要研究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客观规律和创造性构思,建筑设计的技能、手法和表现,外延至城市空间形态的研究,整合城市及其各组成部分之间协调发展,建筑设计是该方向的主导环节。基础理论包括建筑设计原理、建筑空间理论、建筑形态理论、建筑批评、绿色建筑、建筑经济、城市设计理论、城市空间理论、环境心理学、行为心理学、职业建筑师业务实践等。设计方法包括建筑设计过程研究、建筑策划与项目可行性研究、计算机在建筑设计中得应用研究等。

(2)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

主要研究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理论和流派,与建筑学相关的建筑哲学思想和方法等。基础理论包括中国古代建筑史、中国近现代建筑史、外国古代建筑史、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中国古代建筑法式制度、西方建筑理论及历史、建筑批评理论、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建筑遗产类型、建筑遗产价值评估等;研究方法包括建筑史论研究方法、建筑测绘、建筑遗产价值阐述方法等。

(3)建筑技术科学

主要研究与建筑的建造和运行相关的建筑技术、建筑物理、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建筑设备、智能建筑等综合性技术以及建筑构造等。基础理论包括建筑热环境、建筑光环境和建筑声环境控制、建造工艺与技术、建筑材料、建筑防灾与建筑安全等。研究方法包括建筑构造原理与方法、绿色建筑设计与评估、建筑信息与数字集成系统、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等。

4、自身特色

烟台大学建筑学科依托清华大学的援建渊源、所处的城市——烟台市早期开埠的海防城市的地区特点,以及作为中国与东亚韩国、日本联系的桥头堡的区域优势,为我院建筑学科的发展定位、自身特色营造都提供了天然条件。为此,烟台大学建筑学院的建筑学科聚焦于海洋文化与开埠历史、沿海城市建筑与传统民居的诸多方面开展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及遗产保护、建筑技术科学三个学科方向的相关研究,研究成果构成我们滨海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学科的学术特点。

5、发展思路

基于目前烟台大学建筑学科师资力量、学术团队等因素的实际情况,我院建筑学科的发展思路为:以质量为本、稳扎稳打,随着学科条件的持续发展,循序渐进逐步拓展学术领域,提高学术层次,经过两轮学生学习周期的积累,把本学科打造成为山东有名、国内知名、国际化程度高的建筑学科。争取通过10年的建设,我校建筑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通过全国高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

6、发展目标

培养建筑学的高级专业型人才。具备本学科理论基础和基本知识体系和设计技能,具有较好的创造性思维和学术修养,了解本学科基本历史与现状,具备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研究的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有能力使用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学位获得者可在建筑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和研究,或从事管理、教育、开发、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也可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

第二部分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

1、基础知识

应具备本学科理论基础、基本知识体系和设计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善于发现学术问题,并对之进行学术或设计研究。

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建筑设计知识,受到独立进行科研及专门技术工作的训练,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并能独立进行科研工作,具有承担有关专业的科研、教学、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应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2、专业知识

就专业知识而言,本学科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围绕建筑学的某一方向进行系统的课程学习并开展研究工作,系统掌握该方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地调研技能,能够熟练运用该方向的基本研究方法。借助学位论文的科学选题,运用已有的知识积累、理论方法和研究技术开展研究工作,并进一步加深对该学科方向的理解。全日制专业型建筑学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围绕某一建筑设计专题进行设计实践并开展设计研究,熟练掌握针对实际问题的建筑设计过程和方法,并具备综合运用相关设计知识提出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能力。

就工具性知识而言,本学科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文献调研、资料查询、实地调研技能以及计算机应用和学术交流等能力,并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言。外语知识可为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国际学术交流、外文资料阅读之便。文献调研、资料查询和学术交流是必备的基本能力,可使其较快获得本学科某领域的必要资料,了解前沿学术动态。实地调研技能以及相关的归纳分析能力是建筑学硕士学位获得者最为基本的研究能力,是从事特定研究并获得创新性认识的基础。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素质

1、学术素养

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应具有较好的才智、涵养和创新精神。关心各类建筑学现象,具有较强的建筑设计和建筑理论研究兴趣、学术悟性和语言表达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学习和实践能力。能够将建筑学理论研究与设计实践和技术创新结合起来思考问题,具备一定的学术洞察力、扎实的开展实地调研和归纳分析的能力、较大的学术潜力和创新意识。

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亦应掌握并尊重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在研究过程中,要对本领域相关材料的发现者、相关观点的提出者进行明确而又准确地表述,力避重复研究甚至剽窃他人成果;应遵循学术研究伦理,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借助学科知识服务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

2、学术道德

应遵守共同的学术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有关学术素养的保密法律和规章。在学位论文及其他发表额论文中,不允许出现任何捏造数据、歪曲研究结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在建筑学研究中,图片、照片、表格、数据等表述方式是表征建筑研究成果的几个重要方面,研究生应对他人的这些成果能够进行正确的辨识,并在自己的研究论文或报告中加以明确和规范的标示。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应当具备通过研究动态分析、设计实践调查、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等各种方式和渠道了解学科学术研究前沿问题,并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有效获取研究所需知识和方法的能力。

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应充分了解本学科的学术研究前沿动态和设计实践需求,避免盲目选题。应在现代建筑学理论、实地调研以及归纳分析等方面打下良好的基础,在科学研究、形象思维、逻辑推理等方面锻炼自己的研究能力,以使自己的学位论文得出可靠的结论。

探究研究方法的最佳途径当为认真研读前人或同行的研究成果、加强学术交流,从中体悟前辈和同行学者的研究方法,进而找到适合自己研究对象的恰当方法。

2. 科学研究能力

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不仅应具备学习、分析和评述前人研究成果的能力,还需要掌握扎实的现代建筑理论和方法的能力,同时具备实地调研和综合分析能力。

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应具备从前人研究成果或生产实践中发现有价值的科学问题的能力。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应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针对建筑学问题,提出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以及完成研究过程的能力,并在获取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和推理,通过清晰的语言表达和逻辑严谨的归纳总结论证建筑学问题的解决过程。

3.实践能力

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开展学术研究或应用技术探索方面具有较强的本领。在学术研究方面能独立完成文献综述、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能够制定技术路线并能分析建筑学现象和实地调研资料所对应的建筑学问题,能综合运用相关实践知识独立撰写学位论文、独立回答同行质疑和从事学术交流。对于全日制专业型建筑学硕士学位获得者,还应善于将建筑学基本理论与设计实践、应用新技术探索等实践相结合,在建筑设计及实践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还应当具备良好的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4.学术交流能力

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表达和交流能力,善于表达学术思想、阐述研究思路和技术手段、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学术思想的表达主要体现在运用特定的语言进行准确、清晰而富有层次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对于全日制专业型建筑学硕士学位获得者,还应体现在能简练讲解和展示建筑设计方案。学术成果的展示主要体现于适时在学术期刊、学术研讨会、研究创新活动等平台中发布自己的学术成果和技术发明。学术交流是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发现问题、学习研究思路、掌握学术前沿动态、获取学术支持的重要途径之一。

5. 其他能力

除上述四个方面外,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还应当具有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善于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解决建筑学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和技术需求。因此,获本学科硕士学位者应当积极参与建筑学领域的研究或设计实践,并熟悉研究或设计实践的一般规律和相关行业规范。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在第四学期对研究生进行中期筛选,筛选合格者方可进入撰写论文阶段,不合格者按研究生课程修完肄业处理。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包括:封面、原创性声明、论文摘要与关键词、论文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图表来源、附录、发表和完成的文章目录、致谢等。论文应严格执行《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暂行规定》。

1、规范性要求

第一,论文选题要全面、认真地考量,理论前提成立且可靠。第二,论文的选题切入口要小,原则上不以全中国、全世界作为选题的起点。第三,论文必须有关于选题的文献检索,检索要追溯到选题的起点文献;要有对选题涉及的代表性学术专著和专论的评价。在此基础上,论述选定选题的学术意义。第四,论文必须以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相关学术理论作为论证自己观点的理论支撑,且在文中体现出运用了自己所选择的学术理论。论据要可靠、充分、前后一致。不能无论据地主观得出结论或不证自明。不能把教科书关于某一理论的介绍文字直接作为学术理论的论据;不能把经验总结、工作报告和随笔杂感替代为学术理论;不能把设计作品作为论据来证明或证伪真实社会中的建筑现象。第五,论文的核心学术概念要明确、严谨、有效,原则上只能来自学科内公认的学术论著对概念的阐释,不能将生活中的大白话充当学术概念。不能把普通字典、词典的解释作为学术研究的论据。第六,选择的研究方法可以是实证研究,也可以是综合融贯的研究方法。要以可靠、有效作为目的,来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第七,除了少数涉及中国古代建筑的选题,论文必须有适量的外文参考文献,且文中要体现确实参考了某些外文文献。第八,引文和注释要符合规定的写作要求,引证全面,不断章取义和歪曲引用。

2、质量要求

第一,论文的论证部分应成为论文的主体。只叙述问题或情况、提不出问题、没有核心观点、没有论证成分的论文,不能视为合格的论文。第二,论文的基本理论依据或前提可靠,或关于某项实地调查的技术标准科学上成立。第三,选题或问题的提出,对本学科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或通过科学论证而获得的新认识或结论,对本学科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或所提供的分析角度或研究方法,对本学科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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