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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24日 12:3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精神,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探索疫情期教育领域的有效应对措施,解决后疫情时代的教育面临的新问题,全面提升应对重大疫情的教育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本次申报主题主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的基础上,开展的疫情风险应急防控管理措施、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学生学习变化态势、课程建设、线上教学优化、家校和社会教育一体化、后疫情时代教育教学的应对策略等研究。旨在集思广益,及时分享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课题研究强调问题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20年2月24日至3月15日,我校系统填报时间为3月5日至3月13日下午5点。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个人直报方式,所有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sdjky.net:8684/)申报。3月5日起,系统正式开放,申报人可登录系统,按照要求填报,提交申请·审批书(附件)。

四、申报范围

1.山东省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课题。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2.本次课题申报“不受有在研课题不得申报的限制”。

3.本次课题申报不限额。

五、课题管理

1.本次专项课题结题条件不受《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限制,注重问题解决的实践性。

2.凡立项课题,申报人须承诺在研期间发布不少于2次的成果公报(每个公报字数不少于3000),作为结题必要条件。成果公报电子版发至邮箱:sdyqzx2020@163.com

3.自立项之日起须在两个月内发布一次公报,第二次公报在结题前提交即可,结题时须报送结题报告。

4.本次专项课题的结题期限为2020年10月31日,逾期将作自动撤项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人:高永滋 电话:6903282

2.申报人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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