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院历史
1984年,烟台大学建校,设立建筑工程系,由原清华大学建筑系创建。清华大学建筑系著名教授朱畅中先生担任建筑工程系第一任系主任,清华大学建筑系陈浩凯先生担任副系主任分管建筑学专业。建校初期,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教授亲自来校授课,为烟台大学建筑学院奠定良好的基础和较高的起点。
1990年,学校单独设立建筑学系,由清华大学建筑系陈浩凯先生担任建筑学系主任。2001年设立艺术设计专业,分为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方向,2013年学科调整后,改为环境设计专业。2010年3月,学校撤销建筑学系,成立建筑学院。2014年增设城乡规划专业。
学科专业
学院现设有建筑系、城乡规划系、环境设计系、美术教学部和实验中心。开设五年制建筑学、城乡规划和四年制环境设计及四年制中意合作办学环境设计四个本科专业。其中建筑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名校工程烟台大学重点建设专业、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011年通过了中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具有建筑学学士授予权。建筑学科具有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计学科具有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点。环境设计专业为山东省一流建设专业,环境设计和城乡规划专业为名校工程辐射带动专业。
办学条件
建筑学院拥有专用的建筑馆,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除建筑馆外,第一教学楼三层为教学空间,总建筑面积约664.7平方米。学院设有烟台大学图书馆——建筑分馆,专业图书总量为1万余册。拥有包括山东省骨干学科中心建筑生态节能技术实验室以及烟台大学的重点实验室——生态城市和沿海地区绿色建筑的实验室在内的实验中心。
学院设有烟台大学城市与建筑研究中心、烟台大学公共艺术研究所、烟台大学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研究所,为教师提供研究和服务社会的窗口。
目前,学院与意大利诺瓦拉ACME美术学院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日本京都大学、美国林肯大学、新西兰Unitec理工学院、韩国木浦大学、韩国檀国大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秘鲁建筑与艺术学院、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建筑与景观学院、俄罗斯顿河大学、匈牙利佩奇大学等开展了广泛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
办学特色
建筑学院秉持科学与文化相结合,艺术与科学相渗透的人才培养理念,“强化基础,提高能力,优化素质,注重创新,突出应用,办出特色”。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培养适应专业发展需要和社会用人需求,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学术研究为支撑,以服务地方为依托,以文化传承为使命的发展模式;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因材施教,着眼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坚持以质量为根本,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课程建设为抓手,以教学改革为突破,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科研成果
多年来,学院一直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调整培养计划,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近几年来,我院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国际、国内专业设计大赛,获奖300余项。
科研方面,教师们依托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50余项项目开展科研工作。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编写20余部,教学科研论文200余篇,其中SCI 20篇、EI 20余篇、CSSCI 40余篇、北大中文核心50余篇。
服务社会
学院积极为服务地方搭建平台,与政府、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有6人担任烟台市政府行业专家,1人担任烟台市人大立法委员会顾问,1人担任烟台市行业督导员,8人担任烟台市规划委员会专家。承担设计项目300余项,获得山东省建筑设计方案一等奖2项,二等奖多项。
研究生教育
建筑学院拥有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和设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现有校内研究生导师10人。
学校代码:11066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