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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教研室评选办法

2024年07月22日 21:42  点击:[]

教研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最重要的基层单位,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改革的深化,科研成果的取得,都有赖于教研室深入细致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研室建设,制定本评比办法。

评比办法

(一)常规管理(20分)

1、教研室有切实可行的近期发展目标、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计5分。

2、教研室教师服从工作安排,能按时保质完成校、院布置的各项工作,计10分。

3、教研室教师教风端正,无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计5分。

(二)教研活动(20分)

1、定期举行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且有会议记录,计10分。

2、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总节数不少于8节,且有详细记录,计10分。

(三)学科建设(20分)

1、无精品课程但有具体可行的精品课程创建计划,计10分。

2、有级精品课程10分,级精品课程20分。

(四)教学质量(20分)

全国、省、校级竞赛获奖依次加20、15、10分

(五)科研成果(20分)

按教研室人均科研成果计分排名,1至4名分别计20、18、16、14分。

(六)其他

     教研室有教师出现教学事故、或年度测评不及格,取消该教研室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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