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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学生作业和优秀作业存放管理规定

2019年01月21日 11:29  点击:[]

鉴于建筑学院专业评估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从2006级开始建筑学院学生作业和优秀学生作业将由专人管理,定点存放,入库和借阅履行规范的相关手续。现拟制定《建筑学院学生作业和优秀学生作业存放管理规定》如下:

一、 作业入库相关规定

1、每次学生作业分为优秀作业和普通作业。其中,优秀作业占本年级学生作业的比例为5%。优秀学生作业的选取由本课程组的全体成员认定后经院作业评定组确认通过。

2、被认定为优秀的学生作业,院向学生颁发“优秀的学生作业”证书和照片。

3、普通作业和优秀作业一并存入资料库分类收藏。作业入库的时间是在每学期课程结束后,由课程组长负责将作业和优秀作业送交资料管理员,资料管理员出具收条,课程组长将收条送交教务员存档。收条将作为本年度该课程组课时酬金发放的依据之一。

二、作业借阅相关规定

1、给学生作示范需要借阅资料时,借阅人须在借阅时填写借阅单,借阅单上写明:借阅人;借阅作业名称;作业设计人;借阅时间;借阅理由;归还时间等。

2、借阅人必须将借出的作业镶嵌在玻璃镜框内展示,严禁将作业毁坏和丢失。如有毁坏和丢失,院里将依据具体情况由借阅人补画。

3、资料管理人员将借阅单专门存放,在作业归还时返换借阅人。过期未归还者,借阅人应向资料管理人员说明事由以及资料具体的归还时间。

4、模型类的作业,只须提供模型照片存放即可。

上一条:建筑学院关于教师自编教材(讲义)的若干规定 下一条:关于烟台大学建筑学院上交学生设计类课程作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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