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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考核标准

2022年11月03日 21:17  点击:[]

依据烟台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对我院工作量计算进行明确。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

1.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依据教务处审批的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表及教学任务一览表为准。

2.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的特点,在计算课堂教学时附加不同的系数。

3. 根据专业特点确定标准班人数。一般理论课、实验课每标准班50人;美术与设计类辅导课程每标准班20人。

二、理论课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理论课教学工作量

式中:L ——课程计划学时数,下同;

K1——课程系数。,其中ai见表1,要求K1 ≤ 2.0;

K2——学生人数系数。,其中n为一次课的学生数,m为标准班人数,要求K2≤1.6,设计类课程辅导学生数n计算原则为:班级学生总数/参与课程教师总数,其中具体的学生数可由课程组协商统一分配,但所有教师辅导学生总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

K3——上课轮次系数。,其中I 为相同课的上课轮次,下同。

本工作量包括课程准备、课程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监考、阅卷等教学环节。

不同类型课程的类别系数如下所示:

课程类别

 

类别系数

理工科

文科

美术及设计类课程

考试课

考查课

双语教学

全部

英语

部分英语

ai

0.3

0.1

0

0.1

0.05

0.6

0.3

注:1. 双语教学课程指非外语类课程。

2. 只放录音的外语听力课不计教学工作量。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 实验课工作量

式中:K4——实验课程系数为1.3。

本实验工作量包括准备实验、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等环节。

2. 实习实践课程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习实践课程工作量

式中:F ——计划学分数;

K5——实习类别系数,其中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为12,其他为24。

本工作量包括联系单位、下达任务、实地辅导、答疑、批改报告、答辩、评定成绩等环节。

为鼓励教师参与实习实践课程,当按照公式计算工作量少于实际发生学时数时,按照实际发生学时计算工作量。

教师未直接带队参与的实习实践课程,按照任务下达、作业批改、答辩、评定成绩等环节给予部分工作量,一般为8——12学时。

3. 毕业论文(设计)、学年论文工作量计算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学年论文工作量

式中:j ——辅导的学生数;

K6——类别系数,其中毕业论文(设计)理工科本科专业为10;文科本科专业为7,专科为4。学年论文为3。

本工作量包括下达任务、辅导、答疑、批改论文(设计)、答辩、评定成绩等环节。

我院环境设计专业虽属于文科,但其毕业设计同样包含大量的工程图纸,其毕业设计工作量与建筑学、城乡规划等同对待,按照单生10个工作量计算。

四、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及考核

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每学期结束前3周完成,教师将工作量上报给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根据实际课程安排统一进行计算,交与教学秘书核算。核算后在学院公示,修改无误后上报教务处书面及电子稿各一份,同时报送办公室主任作为课酬发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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